介绍:
变更合同标的并不会使合同无效。当事人同意依法变更合同标的的,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还包括债权人,合同的充分、适当履行取决于债务人和债权人。
一、变更合同主体是否会导致合同无效
合同标的依法发生变更的,合同仍然有效。只要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使标的物发生变更,合同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543条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合同。
《民法典》第545条
债权人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债权因其性质不能转让;
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货币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同意不转让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合同变更算违约吗
合同变更是否构成违约,取决于合同双方是否达成共识。
《民法典》第577条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8条
一方当事人明示或者以自身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主体的认定是着怎样的
提醒您,合同主体是指合同当事人,具体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4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5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8条
非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部分通则的有关规定,但因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