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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城镇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2024-05-09 12: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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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由房屋补偿、流转补偿和奖励补偿组成。

拆迁补偿标准为:

城市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城镇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1、房屋补偿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水平进行划分,并按每平方米单价计算;

2、流转补偿费按照临时居住条件划分,按照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补贴;

3、奖励报酬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提供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奖励。

2.房屋拆迁补偿诉讼

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诉讼,是指拆迁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拆迁人提起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由拆迁当事人和其他拆迁参与人参加。以及解决拆迁纠纷案件所进行的活动以及这些活动中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上述拆迁行政诉讼的定义包括以下要素:

第一,拆迁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以及其他与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人或者组织,被告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的拆迁管理部门。这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诉讼。主题的特殊性。

其次,拆迁行政诉讼的客体是拆迁管理机构对拆迁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拆迁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或者参与人认为拆迁管理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的诉讼。这里的关键是侵权的感知而不是实际存在。是否构成侵权,是诉讼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提起诉讼时,只需原告主观相信即可。

第四,拆迁行政诉讼与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不同,它是“司法性”的,是必须在国家司法机关领导下进行的司法活动。

拆迁人、被拆迁人、承租人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的;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间拒绝搬迁,产生纠纷的。

加工方法:

一、上述第一类纠纷的处理:

行政裁决:根据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决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属于被拆迁人,由同级人民政府管辖。裁定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住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裁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依法提起诉讼:拆迁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裁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收到裁决书后。您也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强行拆迁: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不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定,未在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拆。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有关部门执行,也可以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无房产证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无房产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在能够证明产权的情况下,按照房产评估结果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等补偿费用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与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关于城市土地拆迁补偿标准问题,一般认为,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各地区的征地价格。城市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流转补偿和奖励补偿。希望以上文章的内容能够解答您的疑问。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请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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