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或者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网友咨询:
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服怎么办?
律师答复:
商标局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时,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补充道:
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消灭。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无效宣告前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执行的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决定,已签订的商标转让或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以其他方式取得注册的,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时,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答复。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评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