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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有没有永久使用权的规定(农村土地有没有永久使用权的权利)

2024-05-09 09: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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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农村土地没有永久使用权。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同类型耕地的承包期限不同,且有限制。例如,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因此,农村土地使用权不可能是永久的。

农村土地有没有永久使用权的规定(农村土地有没有永久使用权的权利)

一、农村土地有没有永久使用权的

农村土地无永久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或者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

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原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可以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按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二、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投资,但投资必须以土地使用权合法进行。

我们在此提醒您,土地使用权属于非货币财产。投资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核实。公司成立后,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转让土地使用权。

《公司法》第27条

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用作出资的财产除外。

用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必须经过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法律、行政法规对估价、估价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土地使用权有什么类型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支付补偿费、安置费等费用,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正确的。可见,土地使用权的分配有两种基本形式。

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支付补偿费、安置费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一定期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取得可转让土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点:

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缴费。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期限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通过土地所有权获得的土地经济利益,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土地租金,通常表现为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货币。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当年为限。转让期限由转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年限。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基础上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受让人在转让期间实际享有土地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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