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央视发布律师函,央视发布律师函是真的吗

2024-05-09 11: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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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央视发布律师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央视发布律师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朱军就性骚扰传闻发布律师声明,将原发者及转发者告上法庭?

不怀任何偏见地一个字评论朱军试图起诉指控他性骚扰消息的原发者和转发者:蠢!为什么这么说?大约一个月前,有自诩受害人指控朱军曾性侵自己,并报警。且不论此事是真是假,这件事并未澄清,迅即便被压了下来,不得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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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朱军来说,事态已经给逐渐平息,随着时间也就逐渐被人遗忘,性侵指控也就成为一种传言,逐渐云淡风轻,不了了之。朱军完全可以通过自己正面的形象塑造来重新赢得口碑,他仍然还是中央电视台的金牌主持人。正如俗话说,“周公恐惧流言日”,行得段立得正又何惧流言说三道四。

好了,事态已经逐渐平息的时机,朱军委托律师高调发布声明扬言将原发者和转发者告上法庭。从公共关系管理的角度,纯属无事生非。

起诉原发者和转发者目的何在?能不能讨回自己的“清白”?我看未必。

性侵与否本身就极具模糊性,要证明和证伪都殊为不易。发生在两个人独处的场合,一个说非礼了,一个说没有,本来就是一笔糊涂账。怎么认定?只有经过抽丝剥茧的慎密调查才可能还原真相。

本来有人以受害人身份爆料指控朱军曾对自己性侵,朱军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发言澄清反驳,只要反驳澄清比指控证据更充分,逻辑更合理,那流言自然散去,清者自清。

现在指控一边的言论被压制,媒体也不能介入调查事情真伪,朱军委托律师突然扬言起诉,不啻是挑开蜂巢,让意兴阑珊归巢的舆论蜂群又撩拨起来。

从逻辑上,朱军起诉指控自己性侵消息的原发者和转发者,首先就要有理有据地证明性侵事件没有发生过,这必须仰赖第三方的慎密调查才可能得出审慎结论,而不是朱军单方面说没有,别人的指控就是诽谤。

组织上好不容易平息的舆论热议,被朱军律师高调声明一下子捅破了。这下吃瓜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调查,举证质证,不亦乐乎,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冷不丁又冒出谁来参与指控。说实话,如果指控方确实有过报警,对朱军自辨举证颇为困难。

问题是,如果没有第三方不怀偏见,没有压力地公开透明地慎密调查,法院单方面采信朱军说法,即使判赢了也不能服众。如果舆论已经认为朱军是个性侵者,不公正的诉审判,更可能的结果是让舆论更加认为朱军是个仗势欺人的性侵者。这不是给自己雪上加霜吗?

整个申明的重点是,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法律上,说明还是有一定的证据,否则法院不会受理,朱军也不会轻易上法庭,毕竟他如果输了,就他的形象而言,可以说万劫不复。

不过既然不是刑事自诉?没有以诽谤而以名誉权,也很值得思考。

从公关上说,也许有人认为,事情已经平息,没必要把大家眼光吸引到他身上来。

但是个人认为,他作为一个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不这么做,也许反而会被指责成做贼心虚。并且由于其自身影响力,这个事情并不会被淡忘,甚至会被标签化,也就是看见他,会莫有想起爆料他性骚扰。

再多的自己写长文辩解,都不如干脆的交给法律解决最好。因为说再多,其实现在都没有说服力,但是法律是第三方的。

因此交给法律是非常正确的事情,尤其我记得对方的帖子,当时提到了一个关键点,就是对方当时报警了的。

既然是报警了的,就肯定有记录有人证,是真是假再清楚不过。

这事本应该如此,每个人本应该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既然说了这样的话,就应该承担这份责任。

凡事讲证据才是最公正的方式,这样才不会出现电影《狩猎》那样,女孩冤枉自己老师性骚扰自己,最终这个老师虽然没有做,但一辈子都洗不清楚嫌疑。

我们鼓励女性勇敢的站出来,但是我们同样也应该为自己的话语负责,维护每个人的名誉权。

我看了朱军的那份律师声明,律师帮他去海淀法院立案了,案子多半是名誉侵权,不过这事仔细想想作为律师同行,是真心佩服其能力。

假设那事情完全不存在,子虚乌有,那只能说有个神经病或者仇人在网上造谣,这类造谣现实生活中也不少,真的非常难处理,因为一个匿名的帖子,你咋知道是谁发的呢,哪怕你心中猜到是某某仇家发的,那也无法证明帖子就是某某写的。

法院既然立案立成功,那就说明此案一定有明确的被告,声明中考虑到隐私没写出来是谁,如果真是造谣,男方也有可能,娱乐圈这类案子的撕法,那是指名道姓某某侵权,这次竟然没说造谣者的真名实姓,真的非常奇怪。

另外我一点就是我不知道如何查明微博上一个人的身份的,匿名的小号也不是加V认证的,就普通手机号注册,能在这么短时间内,通过各种办法获悉匿名小号的注册手机,并通过相关渠道确定这个手机号码的机主,这业务能力,我作为同行,自叹是没有的。

当然还有一种解释就是,男方知道是曾经的实习生某某某,也知道她的姓名,事情不是完全子虚乌有,工作上有过交集,但男方认为最多正常的肢体接触,绝没微博帖子上传的那样,然后起诉了,但即便如此,以我对目前立案庭的了解,仅仅凭一张微博截图,就说某某侵权,一点关联性的证据都没,法院多半是不收的,所以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这案子从实体角度看,女方要拿出一些实质性的证据很难,但影响又造成了,所以对女方来说,这类案子真的很不利。

朱军就性骚扰传闻发布律师声明属于朱军依法行使权利维护自身权益的表现,明星、大V在出现舆论危情时一般都会委托律师发布声明,对于律师声明的出现不必惊讶。

回归本案件,朱军已经委托律师将原发者和转发者告上北京法院,律师声明里并没有写案由,笔者初步预测案由为侵犯人格权纠纷。如果朱军本人确实没有性骚扰实习生,原发者和转发者也没有证据证明朱军性骚扰实习生,则原发者和转发者可能面临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如果原发者和转发者确有切实证据证明朱军性骚扰实习生,则朱军的诉讼请求会被法院驳回。

当然,如果性骚扰事件升级,原发者和转发者属于造谣,则可能面临诽谤罪的刑事处罚。

朱军性骚扰算算也有月余,热度开始淡化了,突然朱军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诉网友,法院也正式受理。又吸引了网民的关注。

朱军的舞台形象十分完美,表演的张力游刃有余,浑厚磁性的嗓音和端庄大气的仪表,获得了大量的粉丝和追星。这一次,网民的爆料,彻底颠覆了朱军好男人的形象,既使赢了这场官司,那个在我们心中的偶像也崩踏了。

明星打官司已成常态,比如前一时期范冰冰告网民诽谤案,也以官司胜诉而告终。网民赔了钱,明星也输了人心。朱军的起诉,请的是专业律师事务所,是整整一个团队,不用说,朱军这官司赢定了。网民就是尘埃中的一粒沙子,只要空穴来风,都会扬尘而上。朱军非要以打官司,以法律去证明清白,还是有失上流社会的身份。

有然谎言会不攻自破。爱江山还是爱美人?同事、朋友、领导是心知肚明,好比一潭清徹的河水,越搅会越浑沌的。朱军在央视也是老‘’革命‘’,资历老,年龄老,阅历老,难道不知道‘’身正不怕影子歪‘’。领导还在加担子用你,朋友还在推心置腹,同事还在称兄道弟,那些嫩模美眉还在叔叔长、叔叔短的喊你,这比打官司更容易获得信任。

就冯小刚那丑陋的形象,还是有大把女神喊着嚷着要上。朱军这帅哥,这才艺,恐怕也是许多玉女心中的情人,既使朱军好这一口,想蹭热度,想走捷径的玉女也是心甘情愿。相信朱军也不会把几十年积累的形象毁于一旦。这可能是子乌虚有的假新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央视发布律师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央视发布律师函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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