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离婚证最多可能需要三十一天的时间。
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如果30天到了,从第31天到第60天,男女双方都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1077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逾期不申请的,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
2.离婚需要什么文件?
离婚有两种类型: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均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
申请离婚的一方应当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及下列相关证据:
1、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警方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
2、涉及吸毒、赌博的,应当提交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或者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交相关处罚决定或者判决书等。
3、存在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当提供与上述行为有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照片、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已提交。
2.证明夫妻存在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您拥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或投资证明。
2、证明您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存折等;证明您拥有股票的,应当提交开户证券公司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账号、股票资金报表等;为了证明您拥有车辆,您应该提交驾驶证。证件、车牌号等
3、为证明对方拥有公司股权,应提交公司工商注册状况、投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或债务,除提交欠条外,还须有相关证据支持。
5、如证明夫妻之间有财产协议的,须提交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据。
3.证明您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1、子女户口本、出生证明、身份证。
2、为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需提交工资单及相关居住条件等证据。
3、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愿意与父亲或母亲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64条
当事人有责任为其主张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3.申请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实行普通程序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六个月。仍需延期的,须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民事判决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也就是说,法院通常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离婚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期限为三个月。如果您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上诉一般会在三个月内结束。
《民法典》第119条
传票、罚款和拘留必须得到总统批准。
应发出拘留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审查期间不停止执行。
《民法典》第120条
采取阻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侵占他人财物追偿债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拘留、罚款。
《民法典》第14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
当事人及其他必须出庭的诉讼参与人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
当事人提出临时回避申请的;
需要通知新证人出庭、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检验或者要求补充侦查的;
其他需要延期的情形。
《民法典》第161条
对于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向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其派出法院请求解决争议。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可以立即审理案件,也可以择期审理。
《民法典》第176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举行听证。经审查卷宗、调查询问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的,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在本院审理上诉案件,也可以在案件发生地、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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