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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呢(儿媳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和责任)

2024-04-27 14: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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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今年76岁,体弱多病,妻子也早已去世。她有一个儿子和四个女儿,一直和大儿子住在一起。2012年3月,大儿子车祸身亡,儿媳刘某不再赡养张某,并拒绝为张某提供生活费。张某将儿媳妇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她每月向张某支付赡养费。

儿媳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呢(儿媳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和责任)

很多人可能认为儿媳和公公婆作为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应该有赡养公公婆的义务,但事实并非如此。从道义上讲,儿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这不是法律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和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的子女。抚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抚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赡养父母的义务。当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我国法定的亲子关系分为两种:1.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包括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2.亲子关系。2、法定虚构血亲的亲子关系,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具有依赖性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

显然,儿媳没有法定的赡养公婆的义务,女婿也没有法定的赡养公婆的义务。因为儿媳、女婿通常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继承权。

儿媳、女婿因儿子、女儿的死亡,与公婆、公公婆婆失去了婚姻关系。儿媳、女婿没有赡养公婆、公婆的义务。公公婆婆不得强迫儿媳、女婿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但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对公公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公公的丧偶女婿婆婆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仍然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鼓励丧偶女婿赡养。公公婆婆,这也符合尊老爱老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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