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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拆违法后怎样计算赔偿金额(房屋强拆违法后怎样计算赔偿费用)

2024-05-09 10: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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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强拆合法房屋。补偿计算标准。——最高法第34号王某诉辽宁省沉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再审案。裁判要点是,在非法强拆合法房屋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中,赔偿申请人确定赔偿标准时,不得低于依法拆迁补偿款,也不得低于该地区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在征收补偿标准不低于征收补偿标准的前提下,受损财产的价值评估可以作为一审判决的依据。违法房屋拆迁后如何计算补偿案件基本事实涉案王某的房屋为1980年在国有土地上自建,2006年被征收,2006年7月被征用。被辽宁省沉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强制拆迁。强制拆迁被确认违法后,王某因未与皇姑区政府就房屋补偿事宜进行协商提起诉讼,要求皇姑区政府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房屋损失。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参考2004第《沈阳市无财产住房拆迁补贴办法》号,确定王某涉案房屋补偿金额为3.5万元。法院判决皇姑区政府赔偿王某3.5万元及被拆迁房屋利息;室内财产损失4500元;王某的其他主张均被驳回。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王某申请再审后,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此案。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在确定非法强拆合法房屋引发的行政赔偿纠纷赔偿标准时,赔偿申请人获得的行政赔偿不得低于依法应得的拆迁补偿款,即补偿不得低于该地区同类补偿。房屋的市场价值。本案中,王某被拆迁房屋系1980年自建,属于4月1日辽宁省政府办发[2005]16号《辽宁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号第五条第四项。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对实施前仅建的房屋,给予适当补偿或安置;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制定。该补助办法并非沉阳市人民政府根据十六号实施方案制定的补偿安置办法,该办法早于十六号制定。是适用于低收入户、低收入户的拆迁补助办法。该补助办法并非沉阳市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16号制定的补偿安置办法,且早于16号制定。因此,补贴措施不属于“十六号实施方案”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配套措施。一、二审法院援引补贴办法确定王某房屋损失赔偿数额,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皇姑区政府应当依法对王某涉案房屋给予适当补偿或安置。王某无力支付安置房费用的,王某应得的房屋损失补偿金额不得低于依法拆除的补偿金额。一审、二审法院未查明赔偿的具体计算标准,应视为基本事实不清。遂作出第:号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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